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贵州水城县2014年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94人简章

2014-09-18 11:47:46 来源:水城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

  笔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学科基础知识、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理论知识。

  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无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封闭式统一命题、制卷、评卷。考务工作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9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每组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每组招聘计划数与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未达到1:2时,按1:2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组招聘计划。

  (三)面试(综合才艺测试)

  面试时间:2014年10月11日。

  面试地点:水城县第二小学

  面试方式为综合才艺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测试,每个考生测试结束当场告知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和总成绩于2014年10月12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末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均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决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14年10月12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10月15日

  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顶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于2014年10月16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间可申请到上一级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2014年10月27日至2014

  年10月29日,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政审范围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作为拟录用人员,也不递补。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10日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和档案资料参加考察政审。

  有下列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正在立案侦查人员。

  3.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

  (六)选岗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每个组根据总成绩排名选择岗位(高分先选),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以上才能申请变动工作单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的人事纪律监督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若应聘人员违纪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本简章由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0858-8935678

  水 城 县 教 育 局 人 事 股:0858-6664746

  (原标题:水城县201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简章)

  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水城县教育局

  2014年9月17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