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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滨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4-09-25 17:53:24 来源: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表评论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职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公安专业岗位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一) 笔试

  笔试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仅限局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岗位和经济开发区分局滨州客运总站治安管理中心岗位的,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2、报考滨州市公安局反恐处突指挥中心特警岗位及滨城分局反恐处突指挥中心特警岗位A的,面试结束后,需进行专项技能测试。滨州市公安局反恐处突指挥中心A01-特警岗位A专项技能测试项目为三项:200米或400米(任选一项)、跳远、铅球;滨州市公安局反恐处突指挥中心A02-特警岗位B和滨城分局反恐处突指挥中心C01-特警岗位A专项技能测试项目为五项:800米(女)/1000米(男)、跳远、拳脚跌组合、鞭腿踢沙包和实战。专项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分别为3:3:4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项技能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计划招聘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资格。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组织、人社、公安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并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如某岗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测均未达标,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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