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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青岛理工大学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4-10-22 14:16:29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25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城市文化与城市竞争力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是中共党员,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4.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教师26-41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应聘教师42-48岗位及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hch.qtech.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教师1张三)、《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sk@qtech.edu.cn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还将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及笔试有关事宜,请关注网站通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5)有专项或专业方向特殊要求的须提交相关证明;(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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