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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安康市事业单位招聘427人公告

2014-10-31 16:46:10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根据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201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7名,其中县(区)312名,市直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4日至199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间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中、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安康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确认、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县(区)或市直招聘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00:00――7日18:00。11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报名网址:

  http://114.112.55.118:8060/ak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4日08:00-- 9日18:00。

  5、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于11月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面试考试费50元,由参加面试人选在资格复审通过后缴纳。

  6、网上打印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11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安康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逾期无法补打,责任自负。

  7、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11月19日至21日24:00前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8、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2014年11月11日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三)公共科目考试(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11月22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依据《2014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加分方式。按照《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通过报名缴费确认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11月10日至11月11日向市人社局(地址:市政府前办公楼一楼114号)申请加分,并提供本人毕业证、退伍证、自主就业协议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三等功以上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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