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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黔东南州黄平县司法局遴选公告

2014-11-11 15:09:13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和县直机关干部中公开遴选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遴选到司法行政机关工作。

  二、遴选职位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其中1名为黄平县司法局财务人员,遴选报名代码为01;1名为新州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遴选报名代码为02。

  三、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1、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遴选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黄平县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熟悉计算机操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工龄;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遴选财务人员的,须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行政中心143室)

  联系人:杨小红; 联系电话:2469522或1388553621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各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黄平县司法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近三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

  (三)资格审查

  1、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名额的比例达到3:1即可按程序进行遴选。

  2、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前一天由考生本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黄平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简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2:1,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遴选数1:1比例确定。体检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指导下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体检合格人员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如遇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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