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2 11:15:53 新东方在线发表评论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中医医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医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组、纪检组,分别负责有关工作。
医院公开招考人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卫计委指导下进行,并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职位、对象及人数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6名,招聘对象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日-1996年12月2日出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八)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医专附院)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地址:遵义市银河路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乘坐公共汽车20、21路在第五人民医院下车)。
3.报名要求
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携带证件具体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取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取消;招考岗位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卫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考岗位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卫计委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过程接受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市人社局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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