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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清水河县乡镇财政所招聘8人公告

2014-11-24 14:22:00 来源: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根据《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现将招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聘用计划

  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定向招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名,蒙汉语兼通人员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能长期坚持在乡镇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财经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4、户籍要求:具有清水河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在报名开始的前一天(其中,报考人员出生时户籍所在地是清水河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视为清水河县户籍);报考“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和“蒙汉语兼通”岗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年龄要求: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4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在报名开始日前已正式办理退役的人员或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11月30日在清水河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是截止2014年11月30日前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09年11月3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考聘用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11月20日—11月30日在清水河县政府网

  (http://www.nmgqsh.gov.cn)以及张贴通知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

  报名地点:清水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已毕业的证明材料),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

  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登录清水河县政府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报名。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请提前准备,以免延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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