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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12-29 15:18:18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4、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的身份证明、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计生情况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的岗位数。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试题、考试场地、考务以及阅卷评分结果全程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试题由第三方机构现场移交后向考生发放。

  (1)时间:2015年1月24日(星期六)下午2:30-4:30,确切时间通过准考证通知考生;

  (2)地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场地,确切地点通过准考证通知考生;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笔试阅卷结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自1月30日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查询;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2015年2月2日(星期一)、2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审查地点: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六楼603室),咨询电话:020-81839540;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提交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社保缴费记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试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考试当日递送。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前往考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时间:2015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8:00;

  (1)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宝源中约30号);

  (2)考试范围: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形式,按抽签顺序进行,每人时间为15分钟;

  (3)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组分两组,每组由7人组成,分别负责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所招人员的面试工作。每组拟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邀请3名外聘评委。每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结构化面试的得分。面试评委小组应当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以面试分数优先。考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导致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增加考试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布,并接受考生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20-8183954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若考核不合格,则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由荔湾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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