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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喀什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12-30 17:03:25 来源: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下达2014年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4〕595号)及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平就业,优化队伍结构,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实际,2014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新疆户籍或生源、2014年应届及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4.参加2014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人员;

  5.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8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3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2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8年12月29日至1996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6.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报考地区级单位使用维吾尔语答题考生,需取得HSK8级(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县(市)级单位使用维吾尔语答题考生,需取得HSK6级(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7日中午14: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时间:2015年1月1日—1月7日下午18: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月9日—10日

  (四)笔试:2015年1月11日

  (五)资格审查:2015年1月17日—19日18:00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5年1月20日—21日14:00

  (七)面试:2015年1月24日开始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

  3.网络报名期间,定期在网站“网上查询”栏公布招聘岗位当前累计报名人数,请注意查询,理性报考。

  4.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1月9日—10日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考试时携带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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