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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瑞安市第八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1-04 15:21:18 来源:瑞安人才网发表评论

  6、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15年2月4日0时-2015年2月6日24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日期定于2015年2月7日一天,具体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否则不能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遗失的,请及时自行打印。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考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考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基本素质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两门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最低分数线为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满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2张。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报名时取得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二学历证明。

  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体检资格。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发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因反映并查实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共同招聘的岗位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招聘单位;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由《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岗位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招聘咨询电话:0577-65812877。

  点击下载>>>

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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