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4年浙江瑞安市第八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1-04 15:21:18 来源:瑞安人才网发表评论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4年瑞安市第八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2015年1月17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六)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七)截至2015年1月17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八)承担行政职能的招聘单位今后如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能否过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址: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1月15日0时-2015年1月17日24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月19日0时-2015年1月21日24时。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1月22日0时-2015年1月2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3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1月24日0时-2015年1月26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两科共计8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于2015年1月27日在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和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arsks.rui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改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设在浙江省瑞安市商城大厦四楼16号办公室。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