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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新北区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5-01-05 13:55:22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简章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与需求学校落实就业去向,签订就业协议,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九、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0519-85163151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831

  十、本简章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9—85127371。

  附件:

  2015江苏常州新北区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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