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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新北区属学校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5-01-05 13:55:22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为规范教师招聘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我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和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可报本学段及其以下学段的相关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5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 2015年毕业生须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且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2013、2014年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7、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报名与资格初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7日16︰00

  3、资格初审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4、网上确认

  (1)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如考生尚未上传照片,须在缴费确认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8266686。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5、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9︰00—16︰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2月2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设立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四、考试和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需进行专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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