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5浙江慈溪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5-01-09 11:51:09 来源:慈溪市教育局发表评论

  为充实和优化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27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历届非事业编制人员。户籍以2015年1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慈溪生源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

  8.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录用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应确定并选择1个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不能兼报,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到慈溪锦堂学院(古塘街道孙塘路532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报名材料

  ⑴报考人员应事先填写好《慈溪市教育局招聘2015年职高专业课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上交。

  ⑵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和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⑶历届生须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报考岗位有教师资格、执业(工种)资格、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港澳、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缴纳考试考务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的缴费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可代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法。

  1.笔试。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岗位划定笔试合格成绩。同一岗位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指标的3倍数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入围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

  面试主要考核任教本专业所应具备的专业技能以及综合实践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