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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那曲地区地直公开遴选162人公告

2015-01-12 18:04:17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发表评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地委、行署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地区各地直单位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研究,决定面向那曲地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为那曲地区纪检委(监察局)等36家单位公开遴选46名公务员、3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77名直属(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注重合理配置现有人才资源;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试工作水平,确保遴选人员具备较强的政治与业务素质,使现有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遴选单位及遴选对象

  (一)此次遴选单位为地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详见《那曲地区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此次招考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那曲地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不含工人)。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仅限报考事业职位(其中卫生类人员仅限报考卫生类职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应当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观点鲜明。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在反分裂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深入公开揭批达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遴选计划表;

  4、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2年1月1日前录用),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

  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全区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

  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立案审查尚未结束的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公开遴选的具体工作由地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公开遴选公告,并通过下发书面通知及借用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遴选有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0日至13日(每日10:00—18: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及手续必须齐全,报名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所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县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由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地直各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党组(委)研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师资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学校和地、县两级教育体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4、资格审查。由地区公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最终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考人员。

  5、最低竞争比例。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单位招考职位计划公开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3。个别职位招考人数较多,而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1:3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或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

  6、领取准考证(2015年1月14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7、此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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