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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枣阳市幼师和高中教师招聘17人公告

2015-01-13 11:55:20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说课与才艺展示

  (1)说课与才艺展示由枣阳市教育局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2)笔试结束后,枣阳市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说课与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说课。说课题目在规定内容中二选一,说课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5)才艺展示。从器乐(自备一首钢琴曲等)、声乐(自备一首歌曲)、舞蹈(自备一个成品舞)、语言(自备一个故事等)四种才艺中选择三种进行展示,时间限定在20分钟以内。

  (6)说课和才艺展示分组同时进行,每组七名评委。

  (四)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才艺展示成绩×30%。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枣阳教育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枣阳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枣阳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2015年7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空缺名额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二、高中教师部分

  一、招聘学科及去向

  (一)招聘高中教师3名:语文1名、英语1名、物理1名。

  (二)招聘去向:枣阳市白水高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师范类普通本科及以上相应专业毕业。

  6、相应专业毕业的研究生,第一学历需同一专业且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7、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组织报名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上午8:30至1月27日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枣阳市民主路23号、原人事办公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10-6311315。

  报名办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试报名费50元/科)。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枣阳市公开招聘人员应聘登记表》(可下载)。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6、应聘人员于2015年1月29日上午到枣阳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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