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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枣阳市幼师和高中教师招聘17人公告

2015-01-13 11:55:20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笔试

  笔试由枣阳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

  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笔试内容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30%和70%比例分配分值,《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专业知识为报考学段、学科教学大纲规定的相应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

  2015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

  1、面试由枣阳市教育局和枣阳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2、笔试结束后,教育局按照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教育局按招聘计划和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枣阳市人社局审核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2015年7月底前未取得毕业证(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或未达到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空缺名额可依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

  监督电话:0710-6321460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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