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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2015-01-22 11:19:55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教学科研资政工作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校简介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是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

  学校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占地面积360亩,是重庆市首批“十佳园林式单位”。学校建有中央党校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拥有比较先进的教学科研条件和信息化设施,数字资源建设走在全国党校前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350余人,其中正高37人、副高5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市级学术带头人4人,博士52人。学校设有13个教研部门,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政治学)、二级学科点5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以及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坚持推进教学科研资政“三位一体”,2014年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万余人,立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20项,资政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03人次,正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型、开放式、现代化的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并能在2015年9月1日前凭派遣证(或调动手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

  4.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潜质,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博士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硕士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我校组织人事处。

  (2)个人简历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在国外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下同)、《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印章)、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承担的课题、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照片或扫描件。

  (3)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须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

  (4)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就业或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加注说明。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重庆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电话:023-68590624、13983849948(王老师),

  023-68590624、13637950217(汤老师);

  电子邮箱:cqdx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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