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国家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国家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2015年湖南省浏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简章

2015-01-28 11:31:43 来源:浏阳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我市人才引进“5358”工程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的不得参加报名(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学籍档案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浏阳市内全额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计划

  事业单位人才60名。具体类别、专业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其中文秘、财务、法律、计算机、新闻、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的方式进行。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yrsj.gov.cn)和浏阳人事考试网(http://ks.lyrsj.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月30日9:00至2月4日16:00;

  网络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30日10:00至2月4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2月6日12:00至2月8日9:00;

  4、考生报名后由人社等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对应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方可开考,低于5: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造价岗位、图书馆图书管理岗位、市公路局养护服务中心路桥岗位开考比例为3:1,低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八、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文秘类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文稿撰写。

  3、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