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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2015-03-11 10:01:49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8. 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试时,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上的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一律只打印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科目和2015年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采用相同试卷。

  3.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16个州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规定。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8个人口较少民族,在本次选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8个人口较少民族,报考我省边境25县市和迪庆藏区3县(名单附后)岗位的,在本次选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再加5分。

  加分人员、加分情况和笔试成绩同期公布,加分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审核,因提供虚假情况而获得加分的,资格复审时取消选聘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6月4日至1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分数(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化试题,有关分数疑问可申请查分的对象,仅限于参加考试但成绩显示为零分或是标记为缺考的考生)。笔试最终成绩于2015年6月30日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公布。

  报考了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用其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作为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同时在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成绩公布栏公布。

  根据所有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划定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于7月31日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公布。

  (三)网上确认

  凡是报考了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且分数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9月10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选聘过程进行确认,并及时打印面试确认表,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资格。

  (四)复审面试

  9月23日至10月13日期间,由各州市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

  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9月23日前,分数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且经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名单下发到各州市,由各州市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的程序为:一是对报考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并经过面试且进入体检环节,兼报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考生,经确认后,不再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二是确认是否还有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考生。确认完成后,由各州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县(市、区)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各州市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选聘环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面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加分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2:1。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各州市挂网公布。

  3.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选聘过程。各地面试工作拟于2015年10月13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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