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告栏公示7天。
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并经查实问题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可在同编码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且档案资料齐备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在同编码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卫生专业技能操作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硕士学位研究生不约定试用期,再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其他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乐至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八、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四)县纪委、监察局对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28-23322685
县卫生局:028-2332203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26110985。
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23322111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3353838
附件: 1. 《乐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2. 《乐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相关事项提示:
1.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事项,由乐至县人社局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3.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人社部门向报考者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保持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原标题:关于2015年乐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① "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1查阅考试公告 | 2014年10月14日 |
|---|---|
| 2考试大纲公布 | 2014年10月14日 |
| 3职位表公布 | 2014年10月14日 |
| 4网上报名时间 | 10月15日至24日 |
| 5资格审核时间 | 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 | 6网上确认及缴费 | 11月2日至7日 | 7准考证打印 | 11月24日至29日 | 8笔试时间 | 11月30日 | 9成绩查询时间 | 2015年1月10日 | 10面试时间 | 2015年3月 | 11公示时间 | 2015年4月 |
关于我们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代理商区域 - 客服中心 - 在线留言 - 退换货说明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人员招聘 - 网站地图 - 热点关注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成员公司 全国客服专线:400-676-2300
Copyright (C) 2000-2013 koolear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东方在线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421号 京ICP备050676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7616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0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