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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宝鸡市新任教师招聘公告(442人)

2015-09-25 14:12:13 来源: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东方在线公务员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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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陕西宝鸡市新任教师招聘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0月12日下午18:00。报名网站: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44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

  6、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分别指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缴费和下载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ji.gov.cn/)、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宝鸡教育网(http://www.sxbjedu.com)、宝鸡日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10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网站: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网上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且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按公布的资格条件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8:30—10月13日18:00,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4、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考试费。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在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下午18:00。

  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附件2《宝鸡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506)申请减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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