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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福建莆田市事业单位招聘通告(584人)

2015-09-30 10:35:43 来源:莆田市公务员局发表评论

  8、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由有权对外行使职能的机构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其空缺的岗位概不递补。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否则后果自负。报考人数统计以网络显示的报名人数为准。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县区级及以下医学类岗位及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除外),不开考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对外公布。

  (一)招考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岗位条件详见《莆田市2015年度秋季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招考岗位表》)。专业条件见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报考者可以在2015年10月12日后通过莆田市人事考试网(http://kl.ptrc.com.cn/)查询、报名。

  (二)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人员应于10月12日上午8:00点—10月21日下午5:00点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10月21日下午5时关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支付宝支付报名费(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支付宝客服)。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2015年10月14日上午8:00—2015年10月23日下午17:30,报考者可登录莆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11月5日—11月14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报名指导

  市人社局安排专人为报名有困难者提供指导。时间11月12 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地点在莆田市文献东路(步行街)皇冠大厦5层(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87878。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除报名费。有关报考人员应先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手续,退回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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