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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岳县2015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7人)

2015-10-09 13:48:45 来源:资阳人事考试中心发表评论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4〕226号)文件精神,经安岳县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安岳县2015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符合本公告及考核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7年10月19日以前出生(含10月19日),“45岁以下”是指1970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9日),“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9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9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9日),“2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不含10月19日);

  4. 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考核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0月19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5.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考核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6. 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编在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88号,原县政府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同时提交《安岳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核比选

  考核比选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考核招聘名额)的考核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由参检人员向医院交纳。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负责对体检和考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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