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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5-10-13 10:53:02 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要求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报名网站为辽宁人事考试网

  (一)下载并填写《2015年辽宁省政府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考者根据公告,查看职位信息,下载填写《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

  (二)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开遴选”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网上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应与《报名推荐表》中相关内容一致。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报考者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各遴选单位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例如:王雷+210402198409020000+138040000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推荐表》及邮件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各遴选单位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信息、报考者照片和《报名推荐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4日17时。报考期间,报考者遇到职位资格条件问题,可按照附件1公布的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遴选单位确需保留该职位的,可向省公务员局书面申请调整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3∶1。低于3:1的,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由遴选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已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报考者在接到所报职位调整或取消通知后,要及时登录报考网站补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未进行补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9:00至11月22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六)本次公开遴选将把资格审查贯穿始终,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专业条件和“三龄两历一身份”。凡是存在违规提拔或档案、学历学位、年龄造假等问题的,一律不得参加遴选。遴选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资格审查部门、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省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考试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和对策性文章,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场设在沈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局会及时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公告。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将在笔试后取消该职位。出现违规陪考充数等情况,取消该职位并书面向考生现工作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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