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广西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5-10-13 17:44:48 来源:防城港人才网发表评论

  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和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0日至1997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岗位条件

  (1)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以及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具备一定的网络管理专业技能。

  (4)熟知微博、微信的特性及各项功能,并熟悉其运作方式,对网络传播有一定理解。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在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党委楼一楼105室直接报名,联系人:江里梅,联系电话:0770-2825533。

  (二)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登陆防城港市新闻网www.fcgsnews.com,填写《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电子邮箱:wxb2825533@163.com。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四、资格审查

  (一)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考试。

  (二)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指定日期和地点,参与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及近期白底或蓝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考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组织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当在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办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无法按时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有效档案,及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在考核、体检中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则从应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公示。

  八、聘用与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呈报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级同类人员待遇计算。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0-2825533、2821005

  点击下载>>>

  防城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