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公告

2015-10-27 09:47:14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11日上午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5年11月2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日至12月4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四川检验检疫局于2015年12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2月22日—24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12月28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审查资格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1月16日前在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