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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市、县区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90人)

2015-10-28 15:30:53 来源:广元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分别报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6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和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市教育局: 3265473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0743 5223692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3126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313573

  旺苍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4204114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21833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8621321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

  苍溪县监察局:5229025

  旺苍县监察局:4203145

  广元市朝天区监察局:8622594

  附件: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rar

苍溪县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广元市市直属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旺苍县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广元市朝天区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2015年10月27日

编辑推荐:

2015年四川省教师招聘公告汇总(2015年10月28日)

2015年12月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汇总(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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