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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40人)

2015-10-28 14:13:16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0名(234名编内,6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至199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5、符合《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是指有工作经历的非应届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后,按社会人员报考;

  3、岗位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4、招聘条件中专业参考2015年《南京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与南京市11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步进行,且笔试为同一场次。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6:00。

  3、信息查询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5日9:00至11月12日16: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13日9∶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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