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 > 公务员 > 正文

四川合江县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2人)

2015-10-29 12:22:00 来源: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2015222001——2015222037岗位采取说课的面试方式;编码2015222038——2015222120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jrs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981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电话:0830-526552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点击下载>>>

合江县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附件.rar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