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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

2015-11-02 09:52:07 来源:上海市公务员局发表评论

  三、关于报考时间和方式

  1、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成绩如何查询?

  答:(1)2015年11月2日0:00至11月9日12:00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可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考试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考试报名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定向报考职位除外)。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国家和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公告》、《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报名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信息表》)。如在招录过程中,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2016年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笔试。

  (4)笔试的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除农村建设管理外)

  17:30-18:30 农村建设管理

  (5)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16年1月13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6)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9:00至2月19日18:00。

  2、问:考生如何选择考试类别?

  答:报考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的考生选择A类考试,报考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的考生选择B类考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类别。

  3、问: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考试报名信息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地填写。

  (2)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3)报考时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关于定向职位的报考

  1、问:这次公务员考试中哪些职位是属于定向报考的职位?

  答:这次定向报考的职位包括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公安系统特警职位,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2、关于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定向报考。

  (1)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如何选择考试科目?

  答: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专业考试科目限选B类、政法。

  (2)问: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吗?

  答: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因此,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B类政法职位。

  3、关于优秀村(居)干部等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考。

  (1)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对象是什么?

  答:①全市范围内,任职3年以上的在岗在职的优秀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②服务期满、考核通过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2)问: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如何报考?

  答:优秀村(居)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定向报考公务员的,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党委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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