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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190人公告

2015-11-03 10:12:07 来源:甘孜人民政府发表评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甘孜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府发〔2009〕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分别于2015年11月2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12月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举办两场甘孜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场考核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共190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2名。全部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二、招聘会时间地点

  (一)2015年11月21日在四川民族学院(康定市姑咱镇文化路4号);

  (二)2015年12月1日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小南街99号)。

  已在四川民族学院招聘会招聘满额的岗位,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将不再招聘。

  三、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各县或州级主管部门招聘组报名。双向选择,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署拟聘协议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

  7.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招聘会当日09:00—16: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出具由相关院校招生就业处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若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无条件取消相关资格。

  (4)符合岗位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核审查程序

  报名结束,由各招聘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审查。其中: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名额3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

  通过考核审查后,由各招聘组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考核审查材料交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审查签署招聘意见,然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收集交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再次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及招聘材料由应聘人员、招聘小组、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人才交流科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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