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江苏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招聘教师666人

2015-11-10 10:38:05 来源:南京教育信息网发表评论

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全民事业单位编制内中小学(包括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6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2016年硕士、博士毕业生(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6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需是特殊教育专业的201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师范类)。

  5、报考职业学校专业的,可以是2016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但需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符合上述1、2、3、4、5条件的,均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京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南京户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应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须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限1次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机会。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招聘总数:666。

  招聘学科(专业):

  中学、职业学校学科:语文21、数学21、英语20、物理18、化学6、生物9、政治15、历史8、地理10、音乐6、体育23、美术3、计算机10、通用技术2、法语1、德语1、心理2。

  职业学校专业:计算机网络1、艺术设计2、现代教育技术1、系统分析与集成1、电气自动化1、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1、土木工程1、工程管理1、电子电工2、机械工程1、电子商务5、会计学5、金融2、影像设备1、护理学(内科)1、临床医学(解剖)1、贸易与经济1、影视多媒体技术2、工民建2、汽修4、旅游管理1。

  (中学、职业学校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1)

  小学学科:小学教育229(语文126、数学69、英语34)、音乐18、体育42、美术18、科学16(科学与技术教育、物理、化学、生物专业)、计算机16、特殊教育5。

  幼儿园学科:学前教育109(含南京市聋人学校学前教育1)。

  (小学、幼儿园招聘学科需求信息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和各区人社、教育部门等网站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1月18日-11月20日。

  2、方式:登录南京市招办网站(http://www.njzb.net)进行网上报名。

  3、有关要求:

  (1)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报考中学、职业学校学科的,笔试合格后,只能参加中学、职业学校相应的面试和考核,不能应聘小学相关学科的岗位。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地点: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南路388号)。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博士):一律凭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确认。除此之外,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外省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需携带本科及硕士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文关键字: 南京市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招聘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