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2016年国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2016-01-26 12:07:11 来源: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发表评论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和规定,现将我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2月23-26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请查看《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考试和面试名单》(见本公告附件一);考试安排请按照不同职位查看调研类职位、行政类职位、英语翻译职位、其他翻译(英语除外)职位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二、考试地点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考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专业考试方式和内容如下:

  (一)翻译类,重点考察考生本专业外语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和水平。具体为:

  1、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2、专业外语口试:考试方式为交互翻译或回答考官提问等。

  3、英语笔试:考察考生的英语水平(报考英语翻译职位的考生已参加专业外语笔试,不再参加此项考试)。

  4、中文写作: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中文写作水平。

  (二)调研类,重点考察考生的调研能力、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1、调研能力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论述题和命题写作,重点考察考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英、英译中)及外文材料摘编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三)行政类,重点考察考生的本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

  1、财务管理知识考试(财务管理职位):重点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英语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试题类型包括翻译(中译外、外译中)及外文写作等。

  3、英语口试:回答考官提问或对给定的材料发表看法。

  四、有关要求

  (一)请进入专业考试和面试范围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至26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能否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考生须以附件方式发送《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公务员考录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二, 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填写内容不超过该表设定的一页A4纸大小)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gbzl@idcpc.org.cn),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电子邮件、附件标题请按以下格式注明:

考试类别电子邮件、附件标题
翻译类姓名+××语翻译+考生身份简称
调研类姓名+综合调研××+考生身份简称
行政类姓名+××管理+考生身份简称

  考生身份简称如下: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社会在职人员(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2014、2015年毕业,目前已参加工作,但毕业当年未派遣,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在学校的人员)简称“在职”;自谋职业和个体经营的人员简称“其他”;待业人员简称“待业”。

  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在2016年1月22日至26日以附件方式发送《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声明书》(见本公告附件三)至我部公务员考录电子邮箱。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按照有关规定,我部将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报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时,请于开考前20分钟在我部中门等候(正门南150米),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引领进入考场或候考室。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中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时,须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和备查材料(专业考试时提交或审核),备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备查。

本文关键字: 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 2016国考面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