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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赤水市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58人)

2016-02-29 15:31:22 来源: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评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赤水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赤水市 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预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此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5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2名,管理人员6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赤水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师、中职、技校、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赤水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赤水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在赤水市任职满一届或累计任职满3年的村(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居)干部”);

  4.赤水户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 赤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勤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A03岗位除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村(居)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限截止到2016年3月累计服务满2年的人员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限截止到2016年3月服务期满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限普通高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5.定向招聘“村(居)干部”的岗位,限截止到2016年 3月在赤水市任职满一届或累计任职满3年的人员报考;

  6.定向招聘“赤水户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仅限赤水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考;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赤水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9.截止2016年3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10.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11.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本文关键字: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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