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海南人事考试网:2016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6-03-08 10:28:34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表评论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招考名额、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下载查阅。

  报考海南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请登录“天涯法律”(网址:http://www.hilaw.cn)、“天涯正义网”(网址:http://www.hi.jcy.gov.cn)查询《招考简章》。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6)。

  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8∶00至3月18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报名结果。2016年3月14日8∶00至3月16日16∶00期间,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属应届生的,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17)。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由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不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专业目录、招考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职位要求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文关键字: 海南人事考试网 2016海南公务员考试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