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河北邯郸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150人)

2016-03-15 15:42:00 来源:邯郸县政府门户网发表评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邯郸市人社局批准(邯人社事函【2015】5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其中,高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12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包括邯郸市所辖县市区)或参加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为邯郸市;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以研究生学历报名的可放宽到32周岁(含);

  3、小学岗位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岗位须为统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要求选择的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4、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高中教师23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3名、历史1名、地理3名、政治1名、音乐1名、体育2名、美术1名。

  小学教师127名,其中:语文37名、数学37名、英语29名、音乐8名、体育4名、美术8名、信息技术4名。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分别按高中或小学学科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报名地址:邯郸县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3日—3月29日(不含周六、周日)

  3、报名基本程序:

  (1)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高中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一致;

  (3)报名前,考生需从在邯郸县政府网(www.hdx.gov.cn)下载《邯郸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

  (4)提交填好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其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留存至面试程序结束后,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可取走留存证件。

  (5)报考信息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照相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缴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试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须在报名时提供,凡报名时未提供相关免费证件的,缴费结束后不予退还报名费用。

  4、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在邯郸县政府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招聘人数和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对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无法改报的予以退费处理)。

  5、考生在报名地点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邯郸县政府网站公告,凡是在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文关键字: 河北教师招聘 河北教育网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