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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南宁市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2290人)

2016-03-28 16:18:18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发表评论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市根据各县(区)、开发区中小学及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市、县(区)、开发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四)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五)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岗位的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驻邕指驻南宁市城区),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二)资格审查及时间。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各县(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3月31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及以下,为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3月31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31日8:00—4月8日17:30。

  (三)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9日17:30前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科每人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2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四)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 (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报名登记表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前可自行下载打印。

本文关键字: 广西教师招聘 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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