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30 15:54:29 来源:来宾人才网发表评论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2016年4月8日17:30前完成。
(四)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审核,送市教育局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公布。
(五)交费。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9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6年4月11日前通知应聘人员重新申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12日9:00—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五)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后,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日期:2016年5月14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划定,并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4.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2)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2015年3月31日前参加服务)“选聘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的人员加5分 (已通过考试等方式成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以上的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教育、卫生、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原件,于2016年5月15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来宾市教育局人事科(直接送达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地址:来宾市来华大道517号二楼207室,邮编:546117)。
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5.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照顾加分。笔试总成绩和《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单科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方可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二)面试(2016年7月中旬前完成)
1.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无人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经教育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送市教育局核准后,报市人社局批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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