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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81人公告(一)

2016-04-14 10:11:34 来源:来宾人才网发表评论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2〕18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16年5月21日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78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1998年5月21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来宾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的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来宾市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且随军家属为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后勤控制数)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招聘岗位查询。各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在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8:00~4月20日17:30。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于报名当日起2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6日8:00~4月22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2016年4月15日8:00~4月20日17:30),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文关键字: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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