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招聘教师31人公告

2016-07-04 10:26:52 来源:淮安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09:00—12:0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6年8月1日-2日,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7月21日9:00—7月22日24: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4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

  2、试讲(含答辩)。

  (1)试讲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若进入试讲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进入拟参加试讲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试讲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试讲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试讲人员,取消其试讲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试讲人选范围)。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发给试讲通知书,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试讲方式:试讲内容为备课、试讲和答辩。①备课。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围绕试讲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②试讲和答辩。应聘人员试讲和答辩时间共10分钟,试讲结束后上交书面教案;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答辩。试讲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试讲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试讲通知书》。应聘人员领取试讲通知书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本文关键字: 淮安人事考试网 2016招聘教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