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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

2016-07-08 09:41:42 来源:界首教育网发表评论

  (三)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工作由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界首市户籍的中考(高考)考生中,根据本市中考(高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本市签订协议考生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等额递补,确定建议名单报阜阳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考生签订协议。经阜阳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并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市教育局公布2016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界首市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考录取

  2016年起,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

  三、就业安排

  (一)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培养协议书和当年就业政策的要求,在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前2个月,培养院校与界首市教育局签订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指定的就业协议书,一次性派遣到界首市教育局,并寄送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学业档案。

  (二)工作安排。市教育局会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依据确定的当年定向培养师范生毕业人数,按照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兼顾就近方便的要求,合理安排定向培养师范生任教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报批手续,并将就业安排结果报阜阳市教育局备案。定向培养师范生到报到后,市教育局要组织岗前培训,指导学校安排好指导教师,落实好教育教学任务。

  (三)履约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在培养前签订的协议要求,坚守服务期合约,努力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为乡村教育事业发展、乡村孩子健康成长作出自己的贡献。在服务期内,专科毕业生不得申请普通或成人脱产专升本学习,鼓励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等途径攻读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不得申请脱产攻读研究生,鼓励申请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市、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履约管理,负责建立诚信档案,记载违约记录。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制度支持。按国家和省有关享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定向培养师范生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于协议规定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今后市区、县镇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四、有关要求

  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聘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学校要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4812725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4888368

  附件:界首市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

  界首市教育局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界首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界首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5日

本文关键字: 2016年安徽省教师招聘考试 安徽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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