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河北2016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知(招募1000名)

2016-07-13 14:47:35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发[2016]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卫生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6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5届、2016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发布公告。7月初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日期前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详细地址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实施公告)。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确定初选人员并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 7月31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统一转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回信精神、李保国同志先进事迹、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要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介绍体会、乡镇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家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本文关键字: 河北2016三支一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