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线网络课堂 公务员 新东方在线 > 公务员频道 > 公务员 > 正文

重庆渝中区2016年3季度选聘在编教师简章

2016-08-08 17:57:26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周四)—8月19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渝中区教委(渝中区八一路39号)7008室

  3.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聘任文件)、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任校级或中层干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渝中区2016年3季度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业务考核和面试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业务考核。各岗位拟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业务考核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由选聘单位组织进行。分值为100分,70分为基本合格线,业务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在达到业务考核基本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还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总成绩=业务考核成绩×60% +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聘岗位数,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高者、任教学科年限长者、教龄长者优先,若应试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则通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票选决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工作单位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文关键字: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重庆招聘教师

分享到:

网友热搜

课程试听换一换

相关推荐

微博关注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新东方在线"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其版权 均为"新东方在线"或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 "新东方在线"许可 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新东方在线" 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 文章、资料、资讯等 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 稿件来源:新东方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与新东方在线联系。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班

热点资讯更多>>

实用 • 工具

考试交流 • 下载

  • 新东方在线论坛
  • 新东方在线论坛

课程排行榜本周本月

公开课更多>>

新东方在线公务员微博更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