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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中区2016年3季度选聘在编教师简章

2016-08-08 17:57:26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中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四、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对拟选聘人员,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要求其在我区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五、纪律要求

  选聘区外优秀在职在编教师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考务咨询电话:63835424。

  附件:

1.渝中区教师选聘计划.xls

2.渝中区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xls

本文关键字: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重庆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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