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2 14:44:06 来源: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表评论
(六)差额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岗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岗位,取消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由2名以上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教育网公布考察结果及体检入闱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经市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后,在广元教育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遴选单位、遴选岗位、考试成绩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层次高于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岗位对应职务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市教育局设立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9-3263265
咨询电话:0839-3328052、3263349
附件:1.2016年广元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本文关键字: 2016年事业单位遴选教师 遴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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