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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长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名公告

2016-09-22 11:08:39 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2016年长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长人发〔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2016年我县县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湖州市生源(含县区)或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含县区,以2016年9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4.海外留学人员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 面向我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于2016年9月2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要求为硕研的,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2016年9月28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全日制学历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28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0年9月23日至1998年9月28日期间出生)。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个别岗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详见附件《2016年长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事业在编人员报名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长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本文关键字: 浙江人事考试网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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