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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招聘78人简章

2016-10-10 11:54:10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表评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鲜明的办学特色,现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621.4亩。

  学校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大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相互融通、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10个二级教学单位,22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4800余人,专任教师570余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已建有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心、重庆市功能性食品协同创新中心等市级科研平台,还承担有重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等“五中心、四基地”的相关工作。此外,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努力开拓国际化办学平台。现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和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52个教育机构和院校开展了交流合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 78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第4季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六、招聘程序

  (一)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的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人事处进行资格进行复审,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业务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能力;考核方式为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左右),分值100分。

  3、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60%+综合考核×40%

本文关键字: 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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