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13:50:22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发表评论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6年12月4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复审
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分别负责对报考本系统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1月26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南充人事考试网(http://www.ncpta.gov.cn)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市公安局、林业局于2017年2月17日前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2月24日至27日。面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林业局共同组织,体能测评具体事项另行在南充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或相邻市(州)本次招录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林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二)考察
由市人社局组织、市公安局、林业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公局发〔2013〕2号)具体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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