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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人员公告

2016-12-07 09:47:15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表评论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面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面试成绩。

  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优先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需要招聘高层次人才而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岗位,招聘单位另行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定于2017年1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可在2017年1月9日通过学校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内容: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职称、职业资格的,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面试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初试主要考查专业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初试后,各岗位根据本轮面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

  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做法进行。其中应届毕业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门进行为期2-4周的实习,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2.调剂。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单位完成其他岗位考试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他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另行研究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网(http://www.zcmu.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有关网络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86613616)。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招聘岗位表

  2、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人才层次及相关待遇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16年12月2日


本文关键字: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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